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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过父之处

作者:带刺儿黄瓜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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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虽不满三岁,却已在不少方面初露锋芒,有时甚至胜我一筹。

    不知是先天基因排序的紊乱还是后天“肥料”的不足,本人在认人方面的能力实在欠缺。譬如说一个陌生人,如果没有特别明显的标志,不见个三、四面很难记住。就连明星也不例外,常常被我张冠李戴。谁要是跟我一起看电视、电影,就必须肩负起解说员的重任,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谁是谁。如今这一幕,竟在我和儿子之间上演了。天线宝宝这档电视节目我差不多是跟着儿子一起收看的(在选择电视节目方面,儿子是毋庸置疑的“决策者”)。但直至前一段时间,儿子还在郑重其事地给我纠正:“爸爸,那不是拉拉,是迪西!你怎么老说错呀。”弄得我好不尴尬。

    儿子的勤快也令我自愧不如。每天清晨,只要一睁开眼,他就会一骨碌爬起来,绝不懒床。当然了,他也不会允许你在床上“黏糊”而且起床后,就要下楼去“溜达、溜达”在儿子的“督促”下,我们逐渐养成了晨练的习惯。还有以前,每次吃完饭,我和妻子总会因刷碗问题而互相“谦让”有时甚至还要通过“剪子、石头、布”来决定人选。通常是吃完饭很长时间,碗筷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饭桌。儿子渐渐长大后,其爱劳动的特性也凸显出来,每次吃饭接近尾声,儿子便指着一个个碗盘,不停地问你:“这个还吃吗?”在得到否定回答后,他便忙不迭地端起来送到厨房。由于怕挫伤了他爱劳动的积极性,又怕他把碗盘摔坏,所以我和妻子都会争先恐后地收拾“残局”至此,我家碗筷倍受“推委、扯皮”之苦的时代宣告结束。

    令我望尘莫及的还有儿子的知名度。儿子的嘴忒甜,在小区里,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见面后总是“爷爷、奶奶”地叫个不停,因此,深得大家的喜爱。而我就不同了,平日里上班早出晚归,节假日“深居懒出”再加上本人认人能力的“先天不足”无形中拉大了我和邻里之间的距离。有一次,因有急事需借一辆三轮车,碰巧一位老大爷刚骑着三轮买菜回来。我忙走上前去,客气地说:“大爷,我想用一下你的三轮,行吗?”

    老大爷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是哪儿的?”

    “我就在这个单元六楼住。”我用手一指。

    老大爷仔细看了看我,好像还是有点儿不放心,半天没吱声。

    “大爷,你不认识我呀(其实,我也不怎么认识他),我是小丁当的爸爸!”看到老人仍在犹豫,我急中生智搬出儿子来“救驾”

    “啊,你和小丁当是一家呀,用吧用吧!”老人麻利地把锁打开,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小丁当那孩子又聪明又懂事,你可得好好培养培养。”

    我不知道他的言外之意是否有“褒儿贬父”之嫌,但这件事依旧令我汗颜。别人都是借名人或领导之名“扯大旗,作虎皮”而我却借乳臭未干的小儿之名,实在有点儿那个。但转念一想,儿子的成长进步实属必然,如果儿辈处处不如父辈,那么,达尔文的进化论不就该重写了吗?

    想到此,心中释然。(200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