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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群魔乱舞的红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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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时,白乐飞准时来到了玉婆婆的小楼下。由于知道是接王孙笑去雪莉亚慈善之夜,他没有开他那辆家常款的奥迪,而是请来了王孙辽的御用宾利以及专用司机刘大宝。

    玉婆婆所在的小楼附近虽然没什么行人,但是一楼的面馆内却有不少食客。这辆豪车的突然出现引得众食客纷纷出来围观。众目睽睽之下,小楼里走出了一个化着浓妆,穿着古怪,拎着一个大箱子,表情却拽得二五八万的英俊男子。白乐飞只看了一眼便冲进宾利里,仗着宾利的隔音性能好,狂笑了半分钟之后,才擦擦眼角迸出的泪花,十分绅士地走出来,仿佛一个贤惠的管家前来迎接高贵的王子。

    但是“王子”殿下却没有理他,转身又进去了。

    “搞毛啊!”白乐飞用眼神准确地表达出了这个意思。

    10多秒后,“王子”再次出现,手中挽着一位华丽的“公主”。这可真的是一位公主啊!那如小鹿斑比一般惊恐的小眼神儿,仿佛她刚从深宫内院中逃出来一样。白乐飞花了好几秒钟的时间才把她与一个人干掉一整条猪腿的阎小烛联系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以非常标准的绅士姿态,将二人迎入宾利里。此时连面馆厨师都出来围观了,几乎所有人都举起了手机。光是被围观就已经令阎小烛感到浑身不自在了,还要被拍成抖音?免了吧!她心念动处,在场所有手机全都被一个外来指令偷偷调动,自动删除了刚才所拍的所有照片。

    白乐飞一头钻进宾利的副驾驶座,司机小刘施展他惊人的驾驶技术,火速逃离现场。路上,王孙笑将事情的梗概向两人快速介绍了一下,惹得白乐飞又是一阵大笑。司机小刘千方百计地想忍住不从后视镜看自家少爷的绝美造型,但还是破功了,一路上时不时地发出“扑哧扑哧”一样的漏气声。

    王孙笑却顾不上搭理这两个人,即使在路上还在做最后的努力。他在小腿上套上防晒袖套,将洗碗的塑胶手套剪掉手指头后套在手上,然后将阎小烛在故宫淘宝上买的桃花图案胶带粘贴在上面。

    阎小烛踢着脚上的塑料透明拖鞋,战战兢兢的问:“我们穿成这个鬼样子,真的没关系吗?”

    “放心吧,绝对没问题!”

    王孙笑将一根铜丝卷成孙大圣的金箍,并且在上面点缀碎玻璃。

    “可可香奈儿曾经说过,服装的材质只有合适不合适,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的这条裙子就是得用蚊帐来做,其他的都不行,这就是时尚。”

    阎小烛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那个……我需要注意点什么吗?”她小心翼翼地问,“这可是世界顶尖的时尚秀啊。”

    ——这个要注意的可就多了:身姿要挺拔,走路要优雅,气质要孤高冷傲,看见记者时的表情要像看见一堆渣渣……

    这些话王孙笑全都没有说出口,看着阎小烛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他深深觉得这对她而言实在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他叹了口气:“跟紧我,听指挥,走路别摔跤。”

    然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眼熟的首饰盒。打开盖子,“晨露之花”散发出迷人的光芒,静静地躺在洁白的丝绸上。王孙笑在戒指上按了几下,整个戒指突然然变了形,原本聚拢的戒指托舒展开来,像绽开的花朵,硕大的粉钻陷入花蕊之中,成了一个精美的链坠,而戒指圈伸长成链子,整个戒指居然变成了一条华贵的项链。他又在首饰盒上抠了两下,盒上的精美装饰变成了和项链同款的两枚耳环。

    “和男装不一样,女装如果要显现出有说服力的气质,就必须要有一件能够压得住场的珠宝。”

    王孙笑将“晨露之花”小心地戴在了阎小烛的脖子上。

    阎小烛的脖子上戴了一个亿,顿时感觉沉重了不少。

    “这东西对你不是很重要吗?就这样戴我身上没问题吗?”

    王孙笑沉默了一下,说:“没问题,就放你那儿吧。”

    王孙辽的宾利就像自带通行证一般,没经过什么盘查就被放进去了。到达红毯秀外围时,白乐飞抄起一个单反相机,装成给他们鞍前马后拍照的摄影师的模样,从另一侧车门先出去了。

    车门打开,外面是一片闪光灯的海洋,对于阎小烛而言不啻于龙潭虎穴,刀山火海,只看了一眼就吓得她情不自禁往车里缩了缩。王孙笑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没关系,跟着我走,你能行的。”

    也许是他的眼神和语调太有蛊惑力,也许是自己确实下定决心要帮他这个忙,阎小烛深呼吸了一下,伸出她的“香奈儿最新款”,踏在了红毯之上。

    和她完全相反,王孙笑对这种场合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他笑着对阎小烛说:“看看你周围吧,有没有觉得自己其实很正常?”

    阎小烛抬眼看向四周。四周的情形简直可以用群魔乱舞来形容。作为一场慈善晚宴,对于主办方而言,筹集善款是他们的首要考虑。因此,红毯秀以有偿的方式向社会人士开放,只要肯捐款10万元以上,就可以站在这场世界顶尖的秀场上接受媒体闪光灯的洗礼。为了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和知名度,各路网红和暴发户们争先恐后地身穿奇装异服上场。阎小烛左顾右盼,目不暇接,耳边还有王孙笑的毒舌点评。

    “那位大妈身上穿的应该是奥兹夫人礼服店的招牌之一‘春天少女’。本来我是想给你租那件的。那位大妈估计是想扮嫩,但是却没有这个身体条件,脸上的妆容过分显老,身体骨架又太大,你看她,连腰带都扣不上,都是用别针勉强别起来的。所以说礼服最重要的是适合自己,不是贵就行的。”

    “那位大婶的身材倒是合格了,但是身上这件衣服却太过普通。明明是最昂贵的纱缎,做成的衣服的质感看上去却比你的蚊帐还差,这个设计师不及格啊。”

    “哟!那个蹦蹦跳跳的小妹妹是怎么被放进来的?我看她身高绝对不会超过1米6,脚上那双恨天高差不多有20厘米吧?”

    “那位女侠没穿裙子而是穿裤子,有勇气!但是身上描龙绣凤、还披一条古装片里才有的大飘带是什么鬼?哦!她手里还拿一把折扇,上面写的啥?‘z国风’?这绝对是z国风被黑的最惨的事件之一。”

    ……

    和一帮牛鬼蛇神一比,阎小烛顿时觉得自己身上穿的也正常了。她拉了拉王孙笑:“看,有个男人还穿裙子耶!”

    王孙笑回头一看,只见是一个黑人男子,上半身是正常的燕尾服正装,下半身却是黑色的拖地大裙子。他下颌高昂,神态骄傲,在谋杀了一大片菲林之后,便不可一世地走进会场。

    “那个呀,和我刚才点评的那些网红有点不同,他是正宗的时尚模特。”

    阎小烛无语:“他身上穿的和那些网红有什么不一样?”

    “在版型和做工上更胜一筹罢。但是最重要的是,人家的那股气势——”王孙笑指了指他那旁若无人的身影:“——很拽是不是?出众的外形和绝对的自信,这就是专业和非专业的最大区别。”

    阎小烛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像他那么自我感觉良好?我、我觉得有困难。”

    “你没必要和他们一样。跟上我,按照我的脚步和节奏走路就行。”

    王孙笑执起阎小烛的手,表情又酷又拽地在前面开路,阎小烛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竭尽全力地按照王孙笑“平稳、轻盈”的要求来做。

    红毯旁边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全都是来自各路媒体的记者。其中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记者一边抓拍一边谆谆教导着身边的徒弟:

    “二子啊,你要牢记我们此行的目的:找出红毯秀中真正的名人和贵族。”

    稚气未脱的小记者手中紧紧抓着相机,早已眼花缭乱了:“师傅啊,如果真有名人出现,早就有一大帮人围上去了,我们就算抢到了照片,也算不上独家新闻啊。”

    “我们真正要拍的不是那种高调的名人,而是低调的隐世贵族。我们杂志的格调以低调奢华著称,要是照片里混进一个哗众取宠的网红,会沦为笑柄的。”

    小记者更紧张了:“可是红毯上这么多人,我们怎么分辨出哪些人是贵族?哪些人是网红?”

    “这个简单。比如说你看那个女人,在镜头前搔首弄姿,保安赶都赶不走,肯定不是我们的目标。”

    “为什么?”

    “你笨啊?因为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进入内场的邀请函,只能在外面站着,而她们的目的只是在媒体面前增加曝光度,所以才会赖在那儿不停拍照。”

    “那我只要拍那些走的比较快的人就行了?”

    “那也不一定,你看另外一个人——”老记者又指了指红毯的另一侧,“那个女人看上去很正常地向着会场入口走去,但是她的视线却一直停留在记者堆里,我没猜错的话,等她走到红毯尽头就会立刻折回。”

    “啊,师傅!你猜对了!她果然向回走了!”

    “这种呢,是比较有经验的蹭红毯专业户。他们会在红毯上来回走好几遍,坚持的时间比那些赖着不动摆pose的人长很多,直到保安忍无可忍把他们请出去为止。”

    “师傅,那我该怎么判断哪些是真正的贵族呢?”

    “真正有身份的人根本就不理会媒体,甚至有些回避媒体。那些快速通过一眼都不看我们的,很可能就是我们的目标。如果找到这种人,下手一定要快,因为他们绝对不会留给我们拍照的时间。”

    “师傅,你说的是不是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