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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节 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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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敬伦身在一家农户的院子里。

    周围的伤兵很多,足足两百多人,其中光是跟洋人炮战受伤的炮手就有八十多个。四五个跌打大夫正在给这些人处理伤口,小伤口擦擦药酒包起来,骨断筋折的还要正骨,然后拿竹片固定起来。

    这里的气氛却并不显得悲伤,甚至能听到不少笑声。说中国人是天生的乐天派也不对,说中国人对同伴的遭遇漠不关心也不对,只因为中国人是一个对痛苦承受能力极强的民族。

    朱敬伦曾经听过一个日本的企业家说过,他最佩服的是中国工人,虽然有些马虎大意,可是中国员工是他见到的唯一一个在自己极不情愿的情况下加班到深夜的时候,还能在办公室中笑出声的员工。

    朱敬伦在广州城的时候,听过有洋人谈论过中国人,有一个英国士兵感慨当初攻城的时候,苦力队的中国人冒着城头的炮火也箭矢给洋人运送军火,那士兵说他看到一颗炮弹就打在了苦力队之中,其中一个苦力的头直接就被打掉了。

    结果中国人不但没有像他们在非洲、印度等殖民地见到的那样逃散,反而只是慌张了一阵后,立刻又开始工作,而且还能笑话那个被打掉了脑袋的苦力是个倒霉鬼。

    洋人士兵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感慨的是中国人对死亡的漠视,他觉得如果中国人能把这种精神放在跟他们作战上,他们不可能打进广州城,可事实上当他们攻城的时候,城里的士兵根本就没有怎么抵抗。

    苦力队的故事除了说明那些贫苦的苦力的乐观精神外,其实还有洋人根本就不知道的隐情。

    洋人士兵绝对不会知道中国苦力之所以冒着刀枪剑雨前进,哪怕同伴被打碎了脑袋也没有逃跑,只因为洋人自己没有逃跑。中国人的从众心理极强,有些人说中国人的性情如同草原上的食草动物,跟游牧民族的狼性截然相反,这有一定的道理,起码在社会性上,中国人的纪律性非常像那些始终愿意与集体保持一致的野马、黄羊,头领去哪里,哪怕前面是火焰山,后面的也会紧跟不舍。

    中国人的这种群体性甚至压过了对死亡的恐惧,所以每当有勇敢的将领能冲锋在前的时候,中国的军队就是最好的军队,只要战场上军官没有逃亡,士兵们就更跟着打到最后一兵一卒,所以无数的历史上记在中国的军队在全军覆没的情况下也不投降,这是西方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而广州城的守军,那些养尊处优的八旗权贵率领的军队,军官比士兵跑的还快,怎么能指望士兵老老实实的抵抗呢。

    林福祥的军队则不一样,他的军队一直都不是正规军,而且颇有家族武装的味道,军中的军官许多都是来自林氏宗族,战斗的时候,这些亲族带头死战,所以也带动了士兵们力战不退,昨夜的战斗就是这样,林家子弟一步不退,因此最后就连借来的那些炮手,都能坚持跟洋人炮战了一夜。

    此时正是他们享受胜利的时候,哪怕付出重大胜利,自己身负重伤,又有什么可悲伤的呢。

    朱敬伦也在享受胜利,他也身受重伤,趴在那个破门板上,一口一口的吸溜着一大碗热粥。

    他确实是饿了,胃仿佛被像毛巾那样拧过一样,也像干毛巾对水一样,充满了对食物的渴望。

    这已经是第三碗了,明明胃已经很撑了,但他依然觉得自己很想吃饭。

    朱敬伦明白,这是因为自己身体储存的能量耗尽的缘故,身体本能的对能量充满渴望,急需要食物来补充能量。

    他的身体就好像一根干柴火棒一样,几乎没有一丝脂肪储存,因为所有的脂肪都在昨夜被身体内的外星机械体给燃烧光了。昨夜那场爆炸本来不该有幸存者,如果不是有这些外星生命体,朱敬伦即便没有被烤焦,爆炸导致的窒息也足以要了他的命。

    当时外星机械体开始运转,大部分能量用来对抗炙热对朱敬伦身体造成的伤害,不断的修复一个一个被杀死的细胞,同时还要制造氧气维持朱敬伦身体的技能,而外星机械体本就没有多少储能,到这个世界后,一直依靠朱敬伦身体的化学能维持最低功率运转,可昨夜被迫开启救护功能后,不但自己的储能大量消耗,也不得不从朱敬伦的身体汲取更多的能量。

    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几乎将朱敬伦体内积存的糖分、脂肪完全耗空,机械体的储能了终于耗尽,进入了休眠状态。

    机械体休眠之后,朱敬伦还颇为可惜,虽然这个机械体并没有让自己变得无所不能,可帮助还是很大的,有机械体运行的时候,朱敬伦几乎是过目不忘,思维也极其活跃,等于给大脑中植入了一个超级计算机,但现在机械体休眠了,朱敬伦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跟之前不一样了,他再也无法看一遍书就能背诵,也不能将听过的信息瞬间储存起来,这让他感到颇不适应。

    “九十五个!”

    这时候旁边响起一个含糊的声音。

    一个啃着红薯的士兵在朱敬伦旁边说道。

    朱敬伦反问:“上次不是九十八吗?”

    “刚才也是九十五!”

    士兵坚持道。

    他数了好几遍了,朱敬伦身上的水泡,就是九十五个,一个都不会错。

    朱敬伦也不敢确认,说记忆不行,还真是不行,本来不应该这么差,有机械体的时候,太过于依赖机械体的储存能力,导致自身的记忆能力长时间不用,有些不习惯了。

    朱敬伦点点头:“阿巧,待会你跟我一起回城吧,就跟着我做事吧。”

    这个瘦不拉几的士兵,正是那个肖阿巧,当初被朱敬伦用来交换了印度兵的那个家伙。

    肖阿巧很瘦,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瘦长的脸怎么看怎么憨厚,这样的人会攻击洋人,完全是被逼急了。如果不是朱敬伦,他早就被洋人枪毙了,所以他将朱敬伦当作自己的恩人,这回是来给朱敬伦磕头的。

    肖阿巧也不识字,但却识数,因为他是一个菜贩子,做小买卖的人当然要懂得算数了。

    肖阿巧沉默了。

    朱敬伦笑道:“你刚才还说要为我赴汤蹈火的,怎么眨眼就不算数了?”

    肖阿巧点头:“那我跟林大人说一声。”

    答应的倒也干脆,之时眼中有浓浓的不舍,他已经习惯了当兵,甚至享受这种感觉。在广州的时候,他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小贩,买菜的婶子大妈骂他几句,有钱人家的下人也动辄喝斥,他早就习惯了。但到了城外,当了乡勇,他突然变成了一个英雄,因为他广州城里最早袭击洋人的人,大家都把他当成一个好汉,他很享受被人恭维的感觉。

    现在朱敬伦让他一起回城,他是真的不太愿意回去了,如果有的选择,他愿意一辈子跟着林福祥。

    可是出城后他才知道,救他的是朱先生,所以他按照一个好汉的做法,来给朱敬伦磕头谢恩,但朱敬伦却让他一起回广州,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答应,他的世界观就是这么的简单,或者说纯粹。

    “算了!”

    就在肖阿巧就要出去的时候被朱敬伦叫住了,他如释重负的站住了脚。

    又听朱敬伦道:“城里认识你的人不少,你现在回城不方便。你还是留在林大人身边,不过你记住了,你的命是我救的,得听我的!”

    “小人明白!”

    肖阿巧赶紧道,他是真的不想回去,在广州他是买菜的肖阿巧,在城外他是杀洋人的好汉。

    “好了,你先去吧,把林庄给叫过来。”

    手里实在是没人啊,肖阿巧这种能识数的,在朱敬伦这里也算是人才了。

    林庄打着哈欠走进院子,他还在补觉中呢。

    但他的叔叔却早就离开了,林福祥要亲自前往花县向黄宗汉报功。

    “送我回广州吧。”

    朱敬伦趴着对林庄道。

    林庄疑惑:“你还敢回去?”

    林庄已经知道大殿之所以会爆炸,是朱敬伦点的火。把这些事情告诉林庄,不是朱敬伦为了表功,只是希望林福祥知道自己是拼了命的,朱敬伦觉得林福祥对待自己的态度有些问题,他有必要让林福祥知道自己的立场,希望林福祥能更信任自己一些,不要什么都瞒着自己。

    朱敬伦回道:“我怎么不敢回去,洋人又不知道情况。”

    林庄犹豫道:“你一个人回去,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朱敬伦道:“你能想到这点很好,所以我要你放几个人跟我一起回去。”

    林庄皱起眉头,他们这次抓了上百的俘虏,但每一个林福祥都不想放,那些俘虏都是功绩,送到北京向皇帝献俘是很出彩的事情。

    朱敬伦道:“我留在广州还有用,所以你必须放我回去,要让洋人不起疑,我就不能一个人回去。你们不是俘虏了一些翻译吗,那些人没什么大用,放他们跟我一起回去。我记得还有一个洋翻译,反正受重伤了,还不一定活呢,也一块放了吧。”

    那洋翻译自然是赫德,他运气很好,竟然没有被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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