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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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大智若愚

    陈倩口中的狗大户,不是别人,正是佘禹。

    当我看见他独自一人坐在茶楼的卡座里对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大白牙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的困惑忽然迎刃而解。

    我就说嘛,除了他这个老干部,现在还有谁会约人约在茶楼。

    “莎莎没来吗?”

    我在佘禹对面坐下,下意识地问。

    佘禹和陈倩对视一眼,低头浅笑:“你没有告诉她,我找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吗?”

    这两个人竟然还有背着我的秘密?

    从陈倩不怀好意的眼神中,我好像领悟了一些什么东西,我敲了敲红木桌子,惊讶又严肃:“你和莎莎要结婚了吗?”

    佘禹顿了顿,那模样有些汗颜,“事实上是,我怀疑莎莎可能有孩子了。”

    “什么?”

    突如其来的爆炸新闻让我音量失控,我心虚地看了一眼周围,降低音量再次确认:“你为什么会怀疑莎莎有孩子了?”

    这年头,难道不是女人最先知道自己有孩子了吗?怎么到了他们这儿,就调了一个个儿呢?等等,该不会是莎莎坏了别人的孩子吧?

    应该不会……

    要是莎莎怀了别人的孩子,按照面前这位爷的性子,哪里会悠闲地在茶楼请我们喝茶?

    我晃晃脑袋,终于理清了思绪:“你是说莎莎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嗯。”佘禹点点头,“所以我今天把你们找过来,主要是有两件事要你们帮忙。第一件事就是带着莎莎去医院做一个检查,第二就是……告诉我莎莎最希望的是什么婚礼。”

    从来都是一张公正不阿脸的佘检察官说完这番话之后,竟然脸红了。

    陈倩终于忍不住,趴在桌面上捶胸顿足,哈哈大笑。过了一会儿,她眼角泛泪,对佘禹说:“我说,你别这么惯着莎莎。姨妈巾这种东西女生自己也能买,那个丫头看上去愣愣地,心里清楚着呢,再说了,姨妈巾这种东西她买了十多年了,比你不有经验。”

    听她有理有据地嘲笑佘禹,我预感这里面肯定有我不知道的辛辣八卦。我用手撞撞陈倩的胳膊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啊?”

    “还能是怎么回事?我们佘检察官发现他们家莎莎没有用他这个月为她精心准备的姨妈巾,掐指一算,大概率是出事了呗。”

    陈倩挤眉弄眼,我也忍俊不禁,同时心里也有些羡慕莎莎,能遇上一个如此宠自己的人。

    佘禹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那些东西我都是网购的,我买和她买没什么区别。”

    “好了好了,不取笑你了。我和陆曼会想办法让莎莎去医院检查身体,莎莎这个人这辈子也没什么高尚的追求,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喜欢花,喜欢巧克力,喜欢粉红色紫色,你找一个婚庆公司怎么浪漫怎么就行了。”

    陈倩像个机关枪一样帮佘禹出点子,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损你的时候是最损的那一个,帮你的时候也是最尽心尽力的那一个。

    对于她的回答,佘禹显然不够满意,“那我要做些什么呢?”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是否伤心大概就在此体现吧,他会一直想要为她做点什么,只要能为她付出,他就会感到开心。

    我和陈倩相视一笑,异口同声:“花钱请一个好一点的婚庆公司。”

    佘禹也是会心一笑,看了一眼手上的钟表,留下一张卡对我们说:“我待会儿还有一个会要开,你们要吃什么随意,我就不奉陪了。”

    “好的,拜拜。”

    陈倩毫不客气地收下这里的充值卡,挥手拜拜。

    佘禹走后,我们两个颇有默契的同时苦着一张脸,最后又对着彼此苦笑。

    “莎莎命真好,能遇上一个这么宠她的人。”陈倩眼里全是羡慕,“最重要的是,她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不是嘛,我们三个还好有一个是圆满的。”我点点头,颇为赞同。

    我知道她是在感伤什么,她大概是羡慕莎莎和佘禹之间不像她和李家俊,最终只能各安天命,分道扬镳。她却不知道我在感伤什么。

    我真的好羡慕莎莎,能够顺利遇上自己的真命天子,如愿过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生活。而我,兜兜转转这么多人身边,却一直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我不爱。

    这样的关系常常出现在我的耳边,我却不以为然,没想到自己就成了这故事中的人。

    “陆曼,当时读大学的时候,我以为莎莎会是我们三个里面最差劲的那一个,没想到现在却是过得最好的。真是傻人有傻福吗?”

    回想起大学时代,我忍不住嘴角弯弯。

    那真是无忧无虑的日子,我是院里的学生会主席,陈倩是个众所周知的小富二代,她的男朋友更是如雷贯耳的大富二代。我们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也保护着和我们一起长大,斯文内向的莎莎。

    莎莎是那种老实低调的姑娘,但因为成绩优异,为人踏实,院里的教授都很喜欢她,各项比赛她总是最大的那匹黑马。久而久之,在法律系那种牙尖嘴利的地方免不了受欺负。我和陈倩,尤其是陈倩,没少帮她出气。

    还记得那是法律系的一次辩论赛,律师之间的辩论可不是相互吵架的小儿科,莎莎作为反方一辩,带领着队伍获得最后胜利,成为当晚的最佳辩手。

    我和陈倩在台下兴奋地手舞足蹈,走出大礼堂准备找莎莎去庆功,却怎么也打不通电话。后来是在大礼堂的女生厕所里找到她的,找到她的时候,她全身已经湿透了,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原来是正方三辩看她不爽,带着自己寝室的小姐妹去找莎莎麻烦。抢走了她的手机,往她身上泼水,因为参赛时穿的是白衬衫,遇上水就会变得非常贴身透明,莎莎只能蹲在厕所等衣服干。

    我和陈倩都气得不行,我去找了系主任,举报这件事,要求学校彻查。而陈倩的做法更是解气,她拎着一桶水,在那个女生上大课的时候找到了她,当着一百多人的面,把一桶水倒在了她的身上。最后,李家俊出面找到了自己在法律系的铁哥们,这件事才最终平息下来。

    刚毕业的时候,我和陈倩都担心莎莎这种性格在社会上会吃亏,没想到她却奇迹般地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并且日渐强大。

    还真印证了那句话,傻人有傻福。

    我望着杯中翠绿的嫩叶,笑了:“大概因为我们三个人里面她最纯粹吧。”

    我和陈倩都不够纯粹,想要像莎莎那样被人宠着,又不肯放弃自己那些无谓的骄傲,想要做一个女强人,却又忍不了这其中的带价。

    我们都太过纠结,太自己为是,我们都很聪明,又不够聪明。

    大智若愚,说的就是莎莎那样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