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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往事不堪回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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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满足了林可馨,给她洗干净抱着她出来,慕景宸想给林可馨检查一下上点药。手指才碰到她,就像点了一把火,林可馨再次燃烧起来。

    这一晚,慕景宸自己都数不清林可馨要了他几次,他担心着,又满足着,痛苦着,又甜蜜着,毫无抵抗能力地,被林可馨带着一步步坠入欲望的深渊……

    黎明时分,林可馨终于睡着了。

    就着睡眠灯微弱的光线,慕景宸静静地凝视她的睡颜。

    虽然林可馨脸上的淤青还没有散开,脖子上的青紫掐痕也触目惊心,但是因为满足,她的眉头舒展着,唇角还微微弯曲着。她睡得很沉,乖巧地枕着他的手臂,蜷缩在他怀里,一条手臂还搭在他的胸脯上,仿佛睡梦中都在依赖他。

    曾经,他们每晚都同床共枕,曾经,他们也在这张床上酣畅淋漓,但是,除非是她一个人在家,否则,只要他也在这张床上,她一定会背对着他,并且小心翼翼地缩在床边上睡,距离他远远的。

    而且,林可馨总是睡得极不踏实,一晚上要醒很多次,每次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头看看自己是不是还跟他保持着距离。就算难得睡熟,她的眉头也总是蹙着,即便黑夜,都掩饰不住她眼角眉梢流露出来的警惕和忧伤。

    可是现在,她却像温柔的猫儿般躺在他的臂弯里,紧紧依偎在他怀里。

    慕景宸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浓烈的悲哀。

    是不是,只有在药物的作用下,只有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她才会这么温顺,这么乖巧,这么依赖他?

    那么醒来之后呢?如果醒来看见他,她会不会残忍地跟他谈离婚?会不会和六年前一样,继续逃离?

    六年前的情形再次浮现在脑海里,像一把锋利无比的刀,瞬间便将慕景宸的心脏劈成了两瓣……

    慕景宸比林可馨大三岁,初遇时,他高二,她初二,他是学校的尖子生,是所有老师心目中的宠儿。她的学习却一塌糊涂,但贵在相貌出众脾气又好,整天笑眯眯的,在学校也有点小人气。

    慕景宸第一次看见林可馨是在校园篮球赛上,学校要求高中部每个班级都参加,作为校篮球队队长的慕景宸,当之无愧是主力。

    那天,有很多老师和同学都来参加,林可馨就混在一大群初中部的女生中间。

    起先,慕景宸并没有注意到林可馨,因为对于高中部的男生来说,初中部的女生,都是小屁孩,他们连看都懒得去看一眼。

    慕景宸是在中场休息的时候看到林可馨的,她和所有的女生一样,红着脸,手里举着一瓶矿泉水,又欢喜又激动地期盼心目中的英雄来喝一口,就跟演唱会现场,一个小歌迷奢望自己的偶像能在千万人群中突然发现她一样。

    慕景宸只是随意扫了一眼,视线就停留在林可馨身上移不开了。

    她那时候还很小,但已经有了极美的轮廓,站在一群灰头土脸的女生当中眼眸怯生生、又极其大胆地望着他,像一朵含苞待放、极其清艳的莲。

    就是那一眼,让慕景宸一下子就陷了进去。他走过去,一句话都没有说,伸手就去接林可馨手里的矿泉水。

    大概没想到他真的会过来,林可馨激动得都傻掉了,直到慕景宸从她手里将矿泉水硬夺过去,她依然高举着右手,眼眸晶亮又满脸通红地瞪着他。

    那一刻,与林可馨目光相撞、视线交融,慕景宸清楚地听见自己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慕景宸?你完蛋了!”

    当天晚自习结束,林可馨就被慕景宸堵在了教学楼的楼梯间里。

    从没接近过女生,甚至从来都不和女生说话的慕景宸,那天像吃错药了似的,把林可馨摁在墙上壁咚了好久。直到将林可馨的嘴唇啃得又红又肿,他才心如撞鹿地放开她,红着脸问:“喂?你叫什么名字?”

    林可馨完全被他亲傻了,过了足足五分钟才回过神来。然后,她像受惊的小兔子似的,拔腿就跑。

    可是,跑到楼梯口,她又停下来,连头都不敢回地说:“我叫林可馨!”

    林可馨的声音跟蚊子叫差不多,听在慕景宸耳朵里却比灌了蜜还要甜,他非常傲娇、霸道地挺起胸膛,喊出了一生一世的宣言:“可可?明天晚自习还在这里等我,以后我就是你男朋友!”

    那是慕景宸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学校打击早恋,林可馨的年龄又实在太小,所以,他很体贴地保护着俩人的关系,在校园里遇到了也不说话,只是每天下午放学后,他都会到学校教学楼后面的小山坡去等林可馨。

    林可馨从来不爽约,慕景宸最多等半个小时,她就会像只欢欢喜喜的小兔子,一蹦一跳地过来,扑进他怀里。然后,两个人一起躺在草地上,他看书,她看太阳,累了乏了他就搂着她吻她,昏天黑地,仿佛要那样厮磨到地老天荒。

    初恋太美好,少年和少女谁也没有去询问过对方的家庭背景。在他们心目中,那些都不算事儿,重要的是,他们一见钟情,真心相爱。

    让人无法忽视的是他们在一天天长大,很快林可馨就面临着中考,而慕景宸也高中毕业了。

    慕景宸的出身背景有点复杂,生在这样的家庭,必须得有出国留学的经历。高考虽然考取了全国重点大学,但慕景宸还是按照家里的安排,准备去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读书。

    分离是情侣之间最难忍受的事情,但慕景宸义无反顾地去了,因为,那时候不仅仅是林可馨太小,他自己也太稚嫩,完全不够强大。他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他已经有了心爱的女孩,因为他很清楚,家里不会接受,在没有足够能力保护她的时候贸然公开她的身份,只能换来对她的伤害。所以,他不仅仅需要学习,还需要一个完全自由的空间,让自己的羽毛迅速长起来。

    慕景宸的计划很美满,等他学成归来,林可馨刚好在上大学。届时,他先打头阵,开创自己的商业帝国,也为她打拼一个属于他们的家。甚至,不用等到她毕业,他们就可以先同居,他是那么想要得到她,那么想让她早一点变成他的人。

    不过慕景宸很理智,害怕影响林可馨的学习,他们约定每个月只写一封电子邮件。漫长的三年里,除了给林可馨写电子邮件之外,慕景宸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

    与林可馨失去联系仿佛发生在一夜之间,没有任何征兆。

    第一次在约定时间,邮箱里没有出现期待已久的信件时,慕景宸还暗骂一声小迷糊。他想,大约林可馨刚刚进入大学校门,一下子从高三紧张的学习中摆脱出来忘乎所以了吧?所以,他没有催促,只是耐心等待。

    当第二个月还是没有收到林可馨的电子邮件时,慕景宸终于等不下去了,他用三个月完成了剩下的学业,提前毕业返回江城,去寻找他心爱的女孩。

    慕景宸还记得当时的情形,他下了飞机,家都来不及回,就去了林可馨的大学。可是,得到的消息却是林可馨在一个月前就退学了。

    那时候林可馨一家的遭遇在报纸杂志上被炒得沸沸扬扬,慕景宸随便买了几张报纸,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搞清楚了。

    五个月前,他心爱的女孩突然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失去了爸爸。两个月前,悲剧再次上演,她又失去了妈妈,紧接着是旷课、退学。之后,再也没有人知道林可馨的下落,她就像来凡间游历的仙子,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了。

    慕景宸担忧、心疼、恐惧、彷徨,却也恨得咬牙切齿。她怎么可以这样不声不响就消失?怎么可以在一次次经历人间最惨痛的家破人亡时,从来都不向他求救?难道,他们的海誓山盟,真的跟狗血剧一样,只能共享荣华,却不能共患难吗?

    那段时间,慕景宸白天作为海归,陷入家族企业的明争暗斗,固执地为他和林可馨的未来继续规划打拼,幻想着突然有一天,她会从天而降,主动回到他身边。晚上,他在江城的大街小巷,疯了般不休不眠地寻找她。

    可是,无论他上天还是入地,就是找不到,林可馨彻底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渐渐地,慕景宸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他开始游走在罪恶的边缘,酗酒、斗殴,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然后,命运就像一出蹩脚的舞台剧,就在慕景宸想要彻底放弃那个绝情狠心的女孩时,他们突然相遇了,猝不及防。

    慕景宸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的经历。

    那天,他在街头和一群小混混打群架,明明对方有二十几个人,可他还是占了上风。

    局势是从林可馨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发生逆转的,一个小混混骑着摩托车赶来送武器,后座上坐着个长头发女孩子,肩上背了一大堆棒球棍,还有几把大砍刀。

    女孩很年轻,素净的小脸十分稚嫩,给小混混们分发武器,听着小混混们叽叽喳喳地互相介绍打人的经验时,她的脸涨得通红,明亮的大眼睛里带着明显的胆怯,显得非常生疏,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