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血与雾Ⅰ:斗篷与谎言 > 第七章 乔森玛尔(上)

第七章 乔森玛尔(上)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莱尔修士,您说这些花在此处生长了几百年,”高温使双手发烫,罗西将火把丢在焰深处,“怎么说烧光就烧光了?这本是一片美丽的花海啊。”

    火海一眼望不到尽头,从布瑞士的城门口一直蔓延到秩序神殿外。夜已经深了,但天仍亮,本是灰腾腾的夜色被大火映得如同白昼。

    莱尔修士吸了吸鼻子。他三十多岁,脑袋扁平,样貌倒是不丑,就是有些矮小。灼热把腋臭从宽大的袍子里熏出来,他往后退了退,边拍弄衣服边说:“谁知道呢?可能贵族们觉得这里种菜更好一些,又或者国王封了哪个奸佞小人做官儿,没有额外的土地再赏赐给他了?不过,这跟你又毫无干系,你只是个捡粪的料,偶尔能劈劈柴。祭司们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你还不是一样,罗西满不在乎地挠挠脸,根本不想再理他。

    “看见了没?圣殿卫队的人正赶着老百姓往岸口点火呢,就像春耕一样。”他嘲弄地指向远处大火后的人影,“瞧他们呐,只会在一旁指指点点,双手却置身事外,活像国王养的狗一样吠吠不休。我打赌,你要是穿上那身衣服,绝对比他们更人模人样,是吧?”

    他为葬身火海的花朵们祈祷,我可真是个刽子手,罗西想着。一路点燃花丛,出了不少汗,往前走一步觉得太热,往后退一步又感觉有些冷。莱尔修士跟在他后面一路叨叨个不停,但并未伸手帮忙点火,罗西虽然很烦,但也习惯了。

    热风带过,一股焦草味儿混合着脚臭,钻进鼻子。莱尔嫌恶地摆摆手,“罗西!睡觉的时候记得把脚洗干净,顺便擦干净你的屁股。记得把窗子关上,别让火星飞上你的狗窝,不然第二天早晨你的臭脚就会被烤糊,啃起来就像烧焦的猪蹄。”真想不通,他费劲心思挤兑了这家伙这么久,还是赖着不肯走。

    我应该把脚趾塞到你的鼻子里,罗西低下头心想,我可不愿意做狗,狗的鼻子灵,站到你旁边一定会熏死,你比我臭多了。更重要的是,莱尔修士每天都有机会洗澡,他从不洗澡。

    “只有蛐蛐儿才吃自己的脚,”后面一个声音传来,二人望去,看见山坡上有只驴子的糊影,“哈,带着它们的腿毛一起吃,连跟脚趾头都不会剩。”听起来像是在唱歌,罗西心想。

    那驴子走的很慢,近了些看得清:上面坐着的是个大胡子老头儿。他上唇的胡子直往上翘,胡子上有一颗光滑的大鼻子,脸部饱满,活像个树袋熊。按理说,这么白的须发,应是八旬老人没错。可他肤色红润,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还有一团鼓鼓囊塞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很难辨出确切的年龄。

    “火焰啊!啊焰火!长天漫烟黑滚滚,滚滚黑烟漫天长——”

    他是从迦叶之南的小路过来的,那边猛兽横行,连流民都不愿意靠近,这人竟然骑着一头驴子从南边过来。

    最扎眼的是驴子,还有老头手里粗长的大鞭绳。驴子的身材又瘦又小,头部却大的出奇,一直盯着马鞭上挂着的玉米小跑,完全看不出累。鞍子上的人起码有二十石重。罗西舔了舔龅牙,他要是驴子,肯定拉不动这老头。他在这儿做了三年多的伙夫了,进城的必经之路来来往往地见过许多奇怪的人,但这样奇异的老爷子还是头一遭见到。

    火势狰狞,在天空中发出咆哮的呼声,在地面上甩落庞大的焰影。黑滚滚的浓烟,灰白的余烬,若不小心吹到脸上,必会呛得涕泪直流。

    “为什么?难道它的腿很好吃吗?”罗西擦了擦脸上的油,忍不住问。他盯着那只驴鞍上大大小小的皮袋、瓶子、罐子,各种颜色都有,看得直眼花缭乱。

    “哦,当然不是!你想想也就知道了,咋可能好吃,”老者动了动嘴唇,胡子滑稽的一翘,“那是因为饥饿!夜晚到来,就不得不吃脚,吃脚脚,我真的不爱吃脚!可是没有东西吃让我吃什么呢?还是要吃脚,脚脚脚…”他每哼哼一句,眉毛就动一下,罗西在一旁边笑边情不自禁的鼓掌。

    “老伯,您唱的真好,您是游唱歌手吗?能…教我学学吗?”罗西用渴望而崇拜的眼神盯着他。

    “当然可以,小伙子!有无数人都跟我学过唱歌,听过我的故事;我周游四方,经常在篝火旁与流民们一起跳舞;夜色降临时,住在森林深处与猛兽们同眠。不过——”大胡子露出了和蔼而憨厚的笑容,把手里的马鞭在空中摇成圈儿。“我可不是什么歌手,而是来自‘北地的诗人’。”声音不显苍老,友善而欢快,笑起来嘴里一颗牙都没有。

    “啊?”罗西张大了嘴巴,惊讶之极。他经常听说北地诗人的故事,据说他们是来自比圣地更神秘的地方,拥有着与大贤者们同样丰富的见识;他们为人乐善好施,帮助穷人跟小孩儿,把经历过的稀奇古怪的事都用笔记录在皮纸上,最后编成歌谣留给后世传唱。听说他们当中甚至还有先知,对历史跟未来都了如指掌。

    “北地…诗人?想不到您竟然是‘北地诗人’!那您,那您一定要教我,我想学很多东西…”他激动的语无伦次,激动地像一只看到萝卜的兔子。

    老人摸摸胡子,刚想张嘴说话,莱尔修士却嗤笑了一声,怪声怪气地讥讽:“对呀!反正是坑蒙拐骗,你想学什么都行。他可以在鬼火上面变戏法;还能在袖子里多出一只兔子,或者小鸟。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骗点儿面包吃。什么‘北地诗人’?他只是个老乞丐。醒醒吧罗西,我劝你离他远点,因为你已经够脏了。”

    在成为侍僧以前,莱尔曾经做过游唱歌手。但不同于那些会讲故事会变戏法的吟游诗人,他只是个会骗人的乞丐。当年他在埃蒙坦城郊附近骗小孩子的时候,当真是得心应手,直到被小孩儿的父母逮个正着。那一天,他不仅没骗到饼子还赔了一袋黑面包干儿。后来他在酒馆靠着两瓣嘴儿把一位布瑞尔的贵族妇女哄骗的团团转,终于被她靠着丈夫的关系偷偷帮他争取了打扫、看管这所老庙的资格。如此一来,他不仅拥有了修士的身份,更意味着他一生都不会因为温饱发愁。打那时起,他就瞧不起任何流民还有游唱人,总想着有一天再遇上那个小男孩儿跟他的父母,一定要把他的面包抢回来。

    “你妈妈没教你怎么对待远方来的客人吗,扁脑袋瓜的小眼睛神棍?”老诗人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把脸往矮小的修士身上贴,用鼻子搜索着空气里的异味儿。

    “什么?”莱尔恼怒地斜视着他,狭窄的脸颊憋的通红,推搡着从驴背上凑过来的胡子脸。老诗人拱了拱嘴,身子像皮球似得一缩,灵活地跳下了驴子。他撅起屁股,扭来扭去地哼哼了几句,然后转着身子学小鸡,上下抖着双只胖手,唱道:“我很脏,可我不臭。你却很臭,还很脏。十米远就能闻到你不擦屁股的味道,真难闻,真难闻!”

    这完全触到了莱尔的逆鳞,他最恨别人说他臭,因为他每天都洗澡。提起拳头就要打,“杂种老头!你会为此得到教训的!”

    “是吗?难道你是个会法术的圣徒么?”白发老头从容不迫,拧开了不知何时从鞍上卸下的酒袋盖子——像是山羊的膀胱皮制成的。他挪步张开嘴,猛灌上了一大口,鼓起腮帮全喷了出去。

    “噗”的一声,莱尔感觉眼睛、鼻子、嘴巴,甚至耳朵全都发凉,味道闻着看起来更是酒。紧接着脚下发软,昏厥在地。“看来,咱们的‘圣徒’要睡着了。”

    这时,一声凌厉的嘶吼从天地间传来,乔森玛尔只觉得两双被震的老耳发闷。听着像是狼熊... 但明显是个更大的家伙。看来传说是真的,这座城市矗立在飞禽走兽们的眼皮底下。他下意识地按住了动促不安的小毛驴,环顾四周。

    “离咱们还远着哩。山上除了我们没有别的东西,”罗西帮忙稳住驴子,轻描淡写的说,“只是小动物而已,咱们的艾瑞卡萨城附近都是狼啊、狗啊,每天晚上都叫个没完 。”

    我不是东西。“我听得出来... 嗯,这里满山都是乌头草,难道是闹了狼灾吗?” 这些植物是恐狼的天敌,一片又一片绿得发黑的茂密草丛,满山遍野。

    “不知道,” 罗西傻笑,“莱尔修士说这片乌头草几千年前就有了。”他反应好像有些迟钝,用上唇刮了刮门牙,“你…你刚才做了什么?莱尔修士这是怎么了?”

    “宁酊大醉而已,”白胡子老头笑眯眯地伸出手,“乔恩玛尔·丁顿,一名来自北地的诗人。很高兴认识你,年轻人,今天可真不赖,就是有点热。”

    “哦,您好!我也很高兴…我叫罗西,一名…”他想了半天,“一名来自石炉庙的烧火工。”

    “不,你看起来像个祭司才对。”乔恩玛尔严肃地说。

    “可是,石炉庙供奉的都是‘荒野之神’,这里太小不会有祭司的... 最多只有修士。”

    “哦,那就像‘圣徒’,这个总行吧,他们总是无处不在。”圣徒比祭司还厉害,反正你也听不懂。“洪神慈悲,让我们先把这位修士抬进去,他是个贪杯的家伙,估计要睡到明天,可别让他着凉了。”

    夜深,艾瑞卡萨城门紧闭,唯有火势仍在高墙外肆虐。艾瑞卡萨有三四处石炉庙,其中一处已经荒废。它们难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庙堂,纯粹是用石头块儿乱堆起来的,然后上面再铺一些茅草和木枝。但这里也算半个神邸,虽说有点冷。流民们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神。这些居住在城中的人向来憎恶流民,所以根本也不可能去敬畏荒野。

    “我沙漠中的故乡,女神美丽的脸庞就是你的模样,大地赐予我生命,而您赐予我强健的体魄…”

    莱尔修士在墙角打着呼噜,罗西在炕下面边烧火边跟着学唱歌,尽管那声音听起来像鸭子笑,但乔恩玛尔坚持说他有表演的天分。他教的都是些简单的歌谣,比如《女神颂》、《红土的尽头》,但罗西总是唱了几句就忘词,然后就问下句怎么唱的来着?幸亏他填完柴以后没哼哒几句就睡着了,不然乔森玛尔只恐今夜无眠。

    月稀群星明,他走到庭院中间,惆怅地望着城门远处的红光。苍老而明亮的眸子里映出的并非是熊熊绕城的火焰,而是苍茫无尽的雾海。他的注意力从不在这片耀眼的火光里,而是远洋深处。火烧光了这片坚韧的血海花。再怎么去看,也难以改变它们灰飞烟灭的残景。

    他来晚了一步。愚蠢的权贵们无知而蒙昧,竟用一把火就焚毁了这片传承万载的珍贵智慧。这片海血花,可不是用来装饰大地这么简单。这场大火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让老人觉得十分不安。他不禁想到了自己的故乡,那里的血海花终年茂盛,就算到了最冷的夜晚也不会枯萎。他生长的故土与此处不同,因为北地拥有自己的知识、书籍,亦从未被圣地管辖过。所以,北地人更不能愚蠢到把自家门前的海血花烧光。

    没了这些红彤彤的植物,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所以他有义务走一趟,让这里的统治者明白他们到底做了何等愚行。眼睛一亮,他掏出胸前口袋里的小册子,写了几笔,“惭愧惭愧,‘乔恩玛尔的诗集’今天仍然不能添笔新的故事,但我发誓这次不是帮老奶奶收南瓜,而是去拯救世界。”

    明天肯定会更忙碌,说不定还很危险,哪会有时间写字呢?过了一会儿,他打起比驴子还响的呼噜。

    梦里的小朋友们管他要画册跟糖果,没办法他只能起床。天还早,走出门,站在山腰,乔恩玛尔找到他的驴子,顺了顺自己它的毛。驴子正在爱理不理的盯着他看。晨雾稀薄,空气虽然很清新,但夜里的寒意未尽,脸上能感觉到丝丝冷意。

    “伙计,别这样看着我,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为了你的玉米。”茅屋内熟睡的罗西拿着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诗歌手抄本,此刻仍梦在异乡。乔恩玛尔小声跟他告了别,牵着驴悄悄离开了这所小小的石路庙,床上的另外一人还未醒酒。

    艾瑞卡萨固然是一座伟大的城市,但论建筑跟城墙与波里斯城比量起来,那可真就跟流民的石堡一个档次。高墙上看得见侍卫巡逻的身影,侍卫也看得到他。

    城门口一片狼藉,靠近林地的土丘已经塌陷。这是野兽近城的痕迹,大型地刺陷阱也被重新埋好,一切都重归于旧。泥土掩埋鲜血,柩舟横渡雾湾,轮回永续。

    “喂,那边那个骑驴子的,做什么的啊?”哨兵长扶了扶头盔,警惕的问。

    “如您所见!我只是一个看望女儿的老头子,”身形从雾中清晰,没什么比一个老人更有说服力,“年纪大啦,女儿来信说添了娃娃,让我来帮忙照顾一段时间。你知道,从尼安德萨一路到这边可真不容易。”

    最不容易的还是渡过尼福尔河,这些士兵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老的人独自上路。

    “你倒是轻车熟路,”哨兵队长笑着竖起大拇指,“在雾里迷路的人太多啦,连流民都会迷路。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样独行的老头呢!”

    “我年轻的时候往返过多次,”他眼珠转了转,“跟着你们商使的马车队!”

    布瑞士人最敌视流民,他们觉得流民带来的皆是瘟疫。但布瑞士人更尊重价值。尼安德萨是流民们数百年之前建立的城市,如今也是世上为数不多的富庶之地之一。

    他所说的从尼安德萨过来,根本是顺嘴瞎胡扯,年轻的时候倒是去那旅行过。况且他也没有女儿,儿子倒是有一个。

    哨兵队长点头摆手,示意打开大门上的拱洞放行。

    这些布瑞士人果然好糊弄。乔森玛尔高兴地掏出几个糖果,递给那几个穿着半甲的士兵。士兵面面相觑,他们纷纷笑着推让,倒是让哨兵长拿去吃了一个。

    “快去找你女儿吧,老头儿,看你也不像是有‘流疫’的样子。”他拍打了一下驴腚,“我们不吃糖,那东西会变胖。嗯,也只有尼安德萨那种吃喝玩乐的地方,才敢养出你这样‘神奇’的身材!”旁边的人跟着一阵哄笑。

    “那当然啦,长寿是有秘诀的。”他满意的揪揪胡子。

    “什么秘诀?”一个士兵饶有趣味的问。

    “吃喝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