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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她是我见过最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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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同为女人的鹃听见毛巧燕遭受虐待,忍不住怒火中烧,伸手捅了捅林霄的肩膀。

    林霄朝她摇摇头,比口型道:“这俩人没一个是好货,先听他们说下去。”

    又是一个响亮的耳光伴随着毛巧燕的惨叫过后,床垫再次往下一沉。

    黄天圣将她甩回床上,又点了根烟,冷笑道:“哼,你他妈就是老子钱买回来的一个人肉工具,作用就是被艹!”

    毛巧燕敢怒而不敢言,她也知道这个三分钟猛男性情乖张的很,可不想再吃眼前亏,真要是脸上留下明显的瘀伤,那就连‘董太太’都做不成了。

    林霄暗叹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不过这种人绝不值得同情,路是自己选的,后果就要自行承受。

    鹃却是性格冲动,不住的用手捅他。

    林霄无奈,只好握住她的小手,皱着眉摇摇头,示意她别乱来。

    黄天圣吐了口烟,傲然道:“做人一定要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位置,是龙就要冲上九天,是虫就要在土里待着,是婊子就得张开撅着屁股老老实实的趴在床上恭候老子长驱直入!”

    林霄暗道:这话你真应该说给自己听,你他妈就是一条没脑子没眼睛的蚯蚓,非要在头顶上插两根火柴棍儿扑腾几下冒充飞龙在天。别说是沙哑了,就你这么像对待野狗一样的对待毛巧燕,保不齐哪天就得栽在她手上。

    想起黄炳仁金盆洗手那天对这不孝子说过的话,他心中感慨万千。

    ‘对手下,你可以骂他们、甚至打他们,但要真心对他们好,在心里要把他们当兄弟。’

    这个混迹江湖半生的大佬说的可是金玉良言。

    拿沙哑来说,他被陷害之后,门下虽然也有小喽啰内讧,但最为出色的七狼却宁可舍弃江湖,也不愿拜在旁人门下,原因不外乎就是沙哑把他们当兄弟,他们把沙哑当大哥。

    黄天圣……呵呵,你二比成这样,老子就是想看在你爹的面子上照顾你,都特么无从下手。

    “老子是狂、是霸道,但那是因为老子有实力。”黄天圣突然嚣张的大笑起来,“哈哈哈……放眼世间,有哪个老大能把这一行干的惊天动地?老子就能,嘿嘿,因为什么?因为他们实力渣!老子不同,老子能请得起天道中人做事,绝逼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哈哈哈……”

    林霄心中猛然一动,怎么又是天道中人?

    貌似早上才听小卷儿说,掠走李小一事和天道中人有关,这才没多久,怎么又冒出一个天道中人来?

    靠,居然沦落到替黄天圣这条杂鱼打工,看来我家洛洛说的没错,全他妈是一帮狗屁烂番薯。

    他这会儿已经被彻底激起了好奇,想要继续听黄天圣说下去,想弄清楚到底是哪个烂番薯会这么没出息。

    谁知突然间,身旁的鹃或许是喘气时吸进了床下的灰尘,竟然忍不住打了个很小声的喷嚏!

    “是谁?!”黄天圣猛地翻身下床,喝问道。

    林霄暗暗叹了口气,不忍心责怪小卷,准备出去把他摆平。

    没想到他还没动,外面就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是我啊,黄公子,不好意思,我最近鼻炎犯了。”

    由于宅子里没有其他人,所以黄天圣和毛巧燕进来办事的时候并没有关房门。

    他一转身,就见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男子出现在门口。

    那人托了托金边眼镜,冷峻的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黄公子,白日宣淫,还真是好兴致啊!介不介意我这个傻比冒昧造访啊?”

    乍一听来人的声音,林霄就放心了。来的不是旁人,正是黄天圣刚才还在鄙视鄙视再鄙视的‘傻比’沙哑。

    听沙哑的话,显然是把他二人刚才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对于一直把自己吹嘘的天下无敌的黄天圣来说,无异于是赤果果的打脸,而且这一巴掌比他抽毛巧燕还要响亮。

    黄天圣起初愣了一下,随即阴测测的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沙哑兄弟啊,怎么着,不请自来,你是想跟这骚娘们儿重温旧梦?”

    “如果有机会,那就一定会,燕燕是我沙哑这辈子遇到过最好的女人,不光是活儿好,性格也好。”

    “哈哈哈……那就请兄弟直接上吧。喜欢的话,可以三个人一起来啊。”

    沙哑摇摇头,“我来不是为这个,一个人无缘无故遭人陷害成了通缉要犯,相信谁都会心有不甘,我本来不相信燕燕会出卖我,呵呵,现在看来,我错了。不过你放心,我是傻比,但不小气,只要弄明白真相就足够了。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最重要的是将来嘛,黄公子如果不嫌弃我这个傻比,那就继续讨论我上次提出的计划,咱们合伙打天下。”

    黄天圣沉默了好一阵,似乎在琢磨这个大方的‘傻比’是否心口不一。

    半晌,他突然倒退两步回到床前,笑道:“沙哑兄弟不愧是声名远播的真豪杰,既然你这么大方,我黄天圣也得表示点诚意。”

    说着,他转过身,斜眼看着床上衣衫不整的毛巧燕,缓缓抬起了手掌。

    “你……你要干什么?”毛巧燕隐约明白他的诚意是什么了。这个狗都不如的男人,竟然想杀了自己去讨好沙哑!

    凌厉的掌风迎面而来,毛巧燕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

    待等她睁开眼睛,发现黄天圣的右手近在眼前,自己却还活着。

    沙哑紧紧握住黄天圣的手腕,正色道:“燕燕虽然出卖了我,但她不仁我却不能不义。唉,一个女人出来讨生活不容易,你又何必为难她?黄公子,如果拿我当朋友的话,这件事……算了吧。”

    “沙哑哥……”毛巧燕看着眼前顶天立地的男子,喊了一句,已然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哈哈……兄弟真是心胸宽广,就冲你这份大度,你这个朋友老子交定了,走,我们下去谈!”黄天圣干笑道。

    沙哑点点头,深情的看了床上的女人一眼,和他把手走出了房间。

    林霄觉得后背发凉,这个沙哑,绝逼比黄天圣个傻比玩意儿高出十来级都不止,杀人不用刀说的就是他了。

    黄天圣跟他合作无异是与虎谋皮,除此之外,被他‘大度谅解’并且救了性命的毛巧燕,从此也要对他死心塌地了。

    透过床单与地面间的缝隙看向门外,林霄仿佛已经看到了黄天圣惨剧人寰的未来……

    好容易等到黄天圣等人离开了宅子,雌雄大盗也没了偷东西的兴致。

    鹃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一边随手从架子上抓了两样古董往背包里塞,一边赞叹道:“大叔,你还别说,那个叫沙哑的还真算是个爷们儿。”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他说话就觉得后背冷飕飕的。”

    冷飕飕?那就对了。

    林霄本来还想劝她勿要轻信于人的外表和言谈,听了她后半截话却放下心了。这丫头只是单纯,可并不笨,第六感还是很敏锐的。

    “大叔,你猜刚才那个女人,她将来的结局会怎样?她会不会和沙哑在一起?”

    “难说。”林霄只给了她两个字。他和沙哑相交不深,不愿意对他的心思妄下揣摩。

    毛巧燕如果只是大腿劈的开了些,那倒算了,可她帮着黄天圣陷害沙哑杀人,这就两说了。

    如今救了她一命的男人多半是在利用她,至于利用完以后……那除了沙哑本人,可就谁也说不准了。

    林霄心不在焉的拿了些相对值钱的东西,和鹃一起离开了黄天圣的宅子。

    “本来还想再做一次大盗,结果却变成了躲在床底下听人家嘿咻嘿咻的猥琐男女,唉,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时光不会倒流,我们永远回不到以前了。”回去的路上,鹃很是失落。

    林霄想说,‘我们那次不过才共度了一晚,你至于这么留恋嘛。’话到嘴边却咽了回去。现在的小卷儿是个怪人,怪人的心思哪儿是另一个怪人能懂得。

    海棠昨晚离开的时候把车开走了,所以雌雄大盗这次出击,开的是一辆小电驴,米黄色的,很拉轰……

    林霄一边蜷着两条腿开车,一边琢磨着该怎么补偿一下满心失望的卷儿美眉,反正他是不大愿意看见她不开心的样子。

    突然间,后座上的鹃紧紧搂住了他的腰,低声道:“来了!”

    “什么?”

    “绑走你两个徒弟的人,就跟在我们后面!”

    听着她急促低沉的声音,林霄不禁吓了一跳。

    “别回头,速度放慢,让他超车!”

    “……”

    还超车?我擦!能有什么车比小电驴还慢?

    答案是……有。

    他听从鹃的话,放慢了车速。

    过了没多会儿,伴随着一串马达的‘突突’声,一辆破旧的三蹦子从两人身边超了过去。

    “突突突突……”

    “……卷儿……唔……”林霄满头黑线,刚想开口询问,就被一只小手捂住了嘴。

    鹃用另一只手快速的在他背上写道:“天道中人的听觉应该超级敏锐,别说话,免得被对方听见。”

    刚才三蹦子超车的时候,林霄斜眼瞥了两眼,看见开车的是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人,瘦瘦巴巴的,和白千青形容的红脸老头根本不搭界。那分明就是个在城郊结合处拉活的,怎么又变成天道高手了?

    他打开透视异能,朝三蹦子的后斗里看了看,陡地捏住刹车,把小电驴停在了路边。

    “呼……终于走远了,太可怕了。”鹃长长吐了口气,声音仍压得很低。

    林霄看着已经变成一个小点儿的三蹦子,哭笑不得,“卷儿,你逗叔玩儿呢?难道那个货穷尽一生精力修炼,进阶天道为的就是开着三轮儿拉客的时候不会被城管抢走他的小蹦蹦?”

    鹃“噗”的一乐,“笨蛋大叔,他们这趟来俗世既是有所求,当然不会以真面目示人咯,易容懂不懂啊?”

    林霄心说当今世上除了洛洛和李九妹,恐怕没人比你大叔我更懂的易容术了,“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他选择无保留的相信卷儿。

    鹃幽幽道:“你未必就有通天彻地的能耐,但他们既然出现了,想摆脱你恐怕也不是件容易事。”

    “那倒是。”林霄点点头,重新开动小电驴,“我先送你回家。”

    ……

    “你这趟跟踪他应该不会有结果的,不过还是要小心啊,晚上我用占星图算出你徒弟的下落后……嗯,再说吧。”鹃站在院子里,扶着自己的小电驴说道。

    “把你手机号码给我。”林霄头一次提出要留她号码。

    “已经晚了,你早干嘛去了?师门有规矩,让我们避世,传承衣钵的那一刻,手机就被我扔进大学城后面的海里了。”

    “这……我靠,有没有搞错,连手机都不让使?这是哪门子的破规矩!”林霄没敢细想她为毛把手机扔进自己家附近的海里。

    “快去吧,当心迟则有变啊。”

    林霄无语,把小电驴掉了个头,开出了院子。

    鹃站在雨后的小院里,望着大门呆了许久,“其实这规矩不错啊,没有手机,大叔你就会经常来看我咯……”

    根据新旧的不同,每辆三蹦子的马达声也各有特色,因此,林霄不怎么担心那个‘高手’会跑掉。

    娘的,有种你在一个钟头内跑出五十公里给老子看看!

    他本来想找个地方把小电驴换成大摩托,可想了想,觉得那实在太大材小用了。

    开重型机车和三蹦子赛跑?怎么想都觉得像是无比傻缺的行径。

    干脆,为了傻比的自然点儿,还是开电驴吧。

    他在附近找了家成衣店,买了身有点非主流的衣服。

    路过一间乡土气息浓郁的美发店时,看了看外面的招牌,在脸上抹了两把,易容成一个乡村非主流。

    这样做的原因有两点:第一,他实在对天道的烂番薯没什么好感,不愿意给他们好脸子看;二来,旁门家覆灭之后,如今再次见到小卷儿,他开始觉得大叔乱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就是为了安慰这个孤独的丫头,所以他决定,从今以后,大叔脸就是小卷的专属。

    一个打扮非常‘前卫’的浓妆女郎从三蹦子后斗里跳了下来,取出豹纹的皮夹子,从里头掏出一张十块的钞票递给了驾驶员,“大过年的你们拉活的也不容易,不用找了。”说完,她转身走进了路边的一间美容店。

    “谢谢。”黑瘦的中年驾驶员接过钞票,对着雨后的天空照了照,小心翼翼的收进腰包。

    “突突突突突突……”

    三蹦子‘蹦’走很远后,一辆米黄色的小电驴从巷子里开了出来,非主流苦着脸嘀咕道:“妈地,十块钱还看那么仔细,你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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